发票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能发我一下吗?大厅怎么算得丢失发票一张罚款10到100元呢
![](/wenda/images/newWd/search.png)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http://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0.jpg)
84784980 | 提问时间:2019 07/12 11:44
你好 第三十六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2019 07/12 11:4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