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的 A 和 C ,是不是也提现了可比性? 能解释一下么? 为什么 A 和 C 也提现了可比性呢? 怎么理解?问题二: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收权益法改为成本法,这个又是提现了什么性呢? 答案说 是重要性,为什么不是可比性?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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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2 | 提问时间:2019 07/02 18:10
第一题问的是不违反可比性,不是问的体现可比性。
不重要的权益法,重要的要成本法(子公司),体现了重要性。
2019 07/02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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