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从外单位购得一项专利权,支付价款6000万元、增值税税额360万元,款项已付,该项专利权的使用寿命为10年,用于产品生产;同时,购入一项商标权,支付价款1800万元、增值税税额108万元,款项已付,该商标权的使用寿命为15年。上述两项无形资产的残值均为零,并按直线法摊销。A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①购入无形资产时; ②专利权、商标权按月摊销时(请先分别计算出专利权、商标权的摊销额,再编制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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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3 | 提问时间:2019 06/24 10:34
借无形资产 6000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360
贷银行存 6360
2019 06/2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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