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160万元,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欠款。经协商,乙公司以价值100万元的材料抵债(增值税率为16%),该批材料公允价值为120万元。甲公司不再向乙公司另行支付增值税。甲公司按应收账款的5‰计提坏账准备。则乙公司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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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19 05/29 16:36
乙公司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160-120×(1+16%)=20.8(万元)
2019 05/2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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