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汇算清缴出现这个风险提示还需要申报吗?.根据财税﹝2018﹞51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您单位表A105050第5行2列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额为:【0】元,第1行5列工资薪金税收金额为:【10400】元,比例不足8%,请确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是否完整填报。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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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7 | 提问时间:2019 05/12 16:48
这只是一个风险提示,如果填报确实没有问题,未发生职工教育经费,这个提示就不用管了。
2019 05/1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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