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有两个公司,有一个A公司和一个B公司,3月已经把A公司注销了,A公司上面的员工相应的也迁移到了B公司,在迁社保的同时,社保局多收了3月B公司的养老和失业,就是在3月,B公司多缴了养老和失业,这多缴的部分,是去注销A公司社保的时候,再退回到A公司,请问这多缴的养老和失业部分怎么做账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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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19 05/10 11:47
借其他应收款, 退回后冲平即可。
2019 05/10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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