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中,主体与管辖中提到 债权人胜诉的,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那么实际是由 s谁支付的?引入例子,甲是债权人,乙是债务人,丙是次债务人。 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实际上是从丙交付给甲的钱中扣除么?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84784978 | 提问时间:2019 04/15 08:50
你好,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19 04/15 09:0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