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元。
A.
52000
B.
57778
C.
59000
D.
59320
为什么不是选B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84784967 | 提问时间:2019 04/14 08:47
5000+2000+70000*10%=59000
2019 04/14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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