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税务规定必须收到货款才能开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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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55 | 提问时间:2019 04/08 16:54
您好,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就是开票时间为: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对买方的当天;
(2)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销售,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的当天;收到代销清单时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发出商品满180天仍未取得清单,视同销售,为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说劳务,为收取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7)发生“视同销售”行为,为货物转移的当天;
所以不是收到货款,才能够开发票。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2019 04/0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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