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附注和披露事项有什么区别?
84785004 | 提问时间:2019 04/07 15:59
庄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财务报表附注要披露的内容: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如企业所处的行业、所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客户的性质、销售策略、监管环境的性质等。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以此明确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 如果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地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做出这种表述。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有关情况。   (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企业应当以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尽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构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并且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在披露顺序上,一般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顺序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这主要包括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具体的披露要求须遵循相关准则的规定。
2019 04/07 16:00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