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免税无法划分的,需按照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可是又说纳税人即用于一般计税又用于简易计税、免征、集体、个人的,进项税全额抵扣,不是相互矛盾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5031 | 提问时间:2019 04/05 10:33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哦!第一个是大的概念,就是公司的经营有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免税,比如你公司即销售商品这个一般计税,然后你们又提供简易计税的劳务,这种情况下要区分是属于销售商品的进项税还是提供劳务的进项税,如果无法区分就要按照公式来计算比例,下面那个概念就是,比如你的生产设备即生产又提供职工福利,这种情况下无法区分也可以全额抵扣。不知道这样解释你能不能明白。
2019 04/05 11:0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在卖出使用过的轿车时,需要如何确认收入?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