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绿化施工单位,承接外地的景观绿化工程,其中,绿化部分方是否可以提供给甲方苗木发票,甲方接收的这部分苗木发票是否能做成本发票使用,如果可以,有哪项税务条文可以支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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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8 | 提问时间:2019 03/29 13:53
看你如何签订合同,建议分开签订。一个是销售 一个是施工 对方是可以做为成本的。如果不分开,绿化工程属于建筑服务,统一开具建筑服务
2019 03/29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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