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题选哪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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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19 03/23 09:59
你好,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2600,20%就是520,扣除之后按2080发放,个人认为答案有误
2019 03/2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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