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扣除。这段话的意思,举个例子来理解,在北京工作的您要回老家上海,不坐火车坐的是汽车,那么你去客运站买票,北京客运站卖给你车票,收到的钱,这是北京客运站的收入,那上海的汽车把你送到家,这就不收你车票费了,最后结算时是北京客运站给上海收入,在这个活动中,上海就是承运方,北京客运站在计算增值税时用全部的收入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上海后的余额征税。同时即使上海给北京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北京也不得抵扣。为什么不能抵扣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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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7 | 提问时间:2019 03/21 10:43
因为你是以你的价款减去价外费用后来作为征收销售额啊,税法规定不能进行抵扣
2019 03/2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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