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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研发人员出差差旅费能进研发费用吗?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19 03/17 15:16
沈家本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您好,一般是不能够进研发费用的,应该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的规定,企业从事规定的研发项目的下列费用支出,可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据此,上述规定之外的费用不得享受加计扣除,故研发人员的差旅费也不得加计扣除。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2019 03/1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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