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从开具日起,有没有时间规定有效期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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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4 | 提问时间:2019 03/02 14:57
您好
已经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当年必须入账,当年如果未入账,最后期限不得超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最后期限(次年5月31日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次年5月31日前),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2019 03/02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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