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安保费,对方开的发票上是采用差额征税的方式开的,但是他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这一块写的是“安全保护服务*保安服务费,这样合规定吗?我之前在学堂听一位老师的课,说是劳务派遣的,应该把名称开成”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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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9 | 提问时间:2018 12/2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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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12/2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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