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福利费或者招待费什么的,我一般直接走了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但是看到老师在讲课中有提到是这样做的,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 这些费用根据新的税法不是不用计提吗?如我这样做有什么不妥呢?如果通过应付职工薪酬,那工资总额是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汇总得出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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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48 | 提问时间:2018 12/14 13:48
他只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 -福利费归集公司所有的福利支出
2018 12/14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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