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小规模去税务局代开专票这些附加都要交,小规模自己开的专票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交吗?(按月没超过10万)。2、请问一般纳税人专票和普票享受吗?(按月没超过10万)
84784972 | 提问时间:2018 08/02 10:33
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1,自己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收入符合条件,是免征的 2,符合也可以享受的
2018 08/02 10:35
4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