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季度开票收入≤30万元,电子税务局提示的您申报的增值税减征、免税、即征即退、加计抵减的合计数36704.11元大于本栏次“营业外收入”金额【0],请确认取得的上述政府补助收入是否正确核算并如实申报在本栏,实际36704.11元是小规模减免2%的增值税税额,我实际还是应该按照1%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利润表里的营业外收入就填1%增值税额就可以呗,不用管提示的小规模减免2%的增值税税额36704.11元是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78 | 提问时间:10/24 18:54
您好这是提示项,数据正确申报就行
 10/24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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