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报税时,出现如下提示:您申报的增值税减征、免税、即征即退、加计抵减的合计数36704.11元大于本栏次“营业外收入”金额【0],请确认取得的上述政府补助收入是否正确核算并如实申报在本栏,请问是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78 | 提问时间:10/24 17:02
提示增值税减免36704.11。但是你账上的营业外收入还是0,去查一下原因的。
如果是小规模的话,你就去看一下主表,应纳税减征额,还有免税税额
和你帐上的营业外收入是不是不一样?
 10/2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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