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司跟A租客的合同今年6月到期(合同有约定每月的租金金额),A租客提前退租,4-6月的租金没交,我司的新租客B和我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今年6月开始的,那我司4-6的房产税应该怎么缴纳?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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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8 | 提问时间:10/24 08:13
你司 4-6 月的房产税应按照与 A 租客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作为计税依据来缴纳。假设合同约定的 4-6 月每月租金金额为X元,且出租的是非住房,那么 4-6 月应缴纳的房产税=X×3×12%。如果出租的是住房,税率则为 4%。
10/24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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