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为购建一项固定资产经批准专门向银行专门借入一笔款项100000元,借款期限为3年,固定资产的建设期1年,每年应计借款利息4000元,到期一次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和3年的借款利息12000,3年后,该事业单位如期偿还本金100000元,并支付3年的借款利息12000元,款项合计112000元,通过开户银行支付,编写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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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01/13 19:28
借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长期借款 - 本金 100000
解释:当事业单位从银行借入专门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款项时,银行存款增加,同时确认长期借款的本金。
建设期(第 1 年)利息资本化
借:在建工程 4000
贷:长期借款 - 应计利息 4000
解释:在固定资产建设期,借款利息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同时确认长期借款的应计利息。
第 2 年和第 3 年计提利息(费用化)
借:其他费用 4000
贷:长期借款 - 应计利息 4000
解释:建设期结束后,利息不再资本化,而是计入当期费用。这里使用 “其他费用” 科目来核算事业单位除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
偿还本金和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 - 本金 100000
借:长期借款 - 应计利息 12000
贷:银行存款 112000
01/13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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