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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在会计处理上有何不同之处?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4/28 21:17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多年税务师事务所经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
已解答9854个问题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会计核算的两种不同的原则。它们在会计处理上有以下不同之处:
1. 时间点不同:权责发生制强调经济事项发生的时间点,即在交易发生时就应该进行会计确认,而不考虑款项的实际收付时间。而收付实现制则强调款项的实际收付时间,即只有在款项实际收付时才进行会计确认。
2. 会计确认时间不同:权责发生制下,交易发生时就应该确认相应的收入或费用,无论款项是否实际收付。而收付实现制下,只有在款项实际收付时才进行会计确认。
3. 会计处理对象不同:权责发生制下,会计处理的对象是经济事项的权益变动,即交易发生后的权益变动应该进行会计处理。而收付实现制下,会计处理的对象是款项的实际收付,即款项实际收付时进行会计处理。
4. 会计报表反映不同:权责发生制下,会计报表反映的是交易发生时的经济事项的权益变动情况,即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而收付实现制下,会计报表反映的是款项的实际收付情况,即反映了企业的现金流量情况。

总之,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两种不同的会计核算原则,它们在会计处理的时间点、会计确认的时间、会计处理的对象以及会计报表的反映上都存在不同之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核算原则。
2024-04-28 21: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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