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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跟个人签订换房协议,仅协议入账就可以了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8-23
普通

  正小保是房地产公司的一名财务管理人员,最近公司领导拿来了一个换房协议,用个人的一套住宅换房地产公司的一套商住房,差价用现金补齐。同时,房地产公司与该个人签订了换房协议。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协议可以用来入账吗?这种方式售房有何风险呢?

  换房协议属于双方同时产生了非货币性资产的销售和购买行为,房地产公司销售了商住房,应当向个人开具销售不动产的普通发票;同时,个人向房地产公司销售了住宅,也应当向房地产公司开具销售不动产的发票。

  但是,如果房地产公司没有取得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则属于房地产公司购入房产没有取得合法票据,以后再卖这个资产将没有成本可以扣除。

  仅仅协议入账,并不能取代房地产公司应当取得的发票。

  因此,在签订换房协议的时候,记得一定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这样才能扣除成本。不能仅仅有了换房协议就够了。

  票据、合同,这里面涉及的财税处理问题还是有很多的,如果上文中的正小保没有取得个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就会增加企业成本。作为企业财税人员,要时时刻刻做好分内事,在业务发生之时,就应该预警到要如何处理,这样才不会在后期变得手忙脚乱、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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