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业务税会差异填报
目前有的企业已经执行了新收入准则,新的会计准则下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业务出现了新的税会差异,这些新税会差异怎样填报呢?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形成的税会差异的填报规定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附件申报表填报说明规定:
第 45 行“六、其他”:填报其 他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存在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项目金额,包括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发布)产生的税会差异纳税调整金额。
具体式样如下表: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业务形成的税会差异填报示例
甲公司2020年12月20号向家具店销售10张餐桌,每张餐桌的不含税价格为1000元,成本750元。根据合同约定,家具店有权在收到餐桌的30天内退货,但是需要向甲公司支付10%的退货费(即每张餐桌的退货费为100元)。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预计的退货率为10%,预计每张餐桌退货发生成本50元。甲公司在将餐桌的控制权转移给家具店时的账务处理为: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11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 100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900
应交税费——应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 800
应收退货成本 700
贷:库存商品 7 500
2020年上述业务形成的税会差异:
所得税上确认收入10000元,成本7500元;会计核算确认收入9100元,成本6800元;
税务上应确认的所得=(9100+900)-7500=2500元
会计上确认的所得=9100-6800=2300元
税会确认的差异,在汇算清缴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元。
2020年税会差异报表填报参考如下:
接上例:家具店在2021年6月10号退回一张餐桌,甲公司收到餐桌的账务处理如下:
冲减预计负债:
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900
贷:银行存款 1 017
应交税费——应增值税(销项税额) -117
增加库存:
借:库存商品 700
贷:应收退货成本 700
2021年上述业务形成的税会差异:
依据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2021年因退货税务上应冲减收入成本形成的所得=900-700=200元
会计上因退货确认的所得是0元
退货形成的税会差异,汇算清缴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元。
2021年税会差异报表填报参考如下:
作者:裴老师(正保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