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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轿车价值低于500万元,可否一次性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24
普通

【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轿车价值低于500万元用于办公使用,可以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吗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上述规定并没有做限制性规定,因此,该优惠政策也适用房地产企业,轿车可以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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