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建期的费用支出是否计入当期亏损
2017-04-11 14:57来源:江苏地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因此,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