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租用员工个人车辆,取得的油费发票所提示的金额,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由承租方负担的且与承租方使用车辆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包括油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等凭合法有效凭证可以税前扣除;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固定费用包括车船税、年检费等不论是否由承租方负担均不予以税前扣除。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