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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结算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何确认销售额(河南)

来源: 河南国税 2017-01-04
普通

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包括:(一)经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网公司)通过全省联网收费系统,将本路段开具发票收取的通行费拆分后,确认的属于本路段的通行费收入,拆分后收入一般低于开具发票收取的通行费现金收入;(二)依据联网公司通行费拆分表从其他路段拆入的通行费收入,为不开票收入。

高速公路企业存在实际收入与开票不一致的情况,应按照拆分后实际取得的收入确认销售额,即:本段高速公路企业收取的通行费扣除拆分给其他高速路段通行费后的余额+其他高速路段拆分给本路段的通行费。每天联网公司根据收费系统对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进行拆分,拆分后收入为该路段企业的实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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