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个人所得税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将总公司发放的工资给员工,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

来源: 天津地税 2016-12-21
普通

【问题】

总公司将职工工资给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分公司再发放给员工,哪个公司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

【答案】

根据《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个所〔2009〕16号)二、扣缴义务人的有关规定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6〕602号)规定: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