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新版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热点问题
【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即有销售货物业务,又有提供咨询服务业务,在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时是分别计算还是算合计数?需要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靓模纳税人适用)》的填写:
第10行“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此行数据会自动生成第9行“(四)免税销售额”);
第18行“小微企业免税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问题】
小规模企业当月只有一笔货物销售额,已到主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已预缴了税款,如何填报申报表?
【答复】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靓模纳税人适用)》的填写:
第2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当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
第15行“本期应纳税额”:填写当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第21行“本期预缴税额”:填写因代开专用发票已经入库的税额。
【问题】
所有小规模企业申报时都必须报送附列资料表吗?
【答复】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由涉及历次营改增项目的企业填写,各栏次的填写均不包括免征增值税项目(含小微免税)的金额。不享受营改增差额扣除政策的企业不需填写“应税行为扣除额计算”相关栏次,只需据实填写“应税行为计税销售额计算”相关栏次(其中“本期扣除额”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