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手续?
2016-03-14 11:34来源:天津国税
问:如何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手续?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问:如何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手续?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