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其他

重金属等生产垃圾处置费是否属于国税业务

来源: 安徽国税 2015-03-02
普通

问:重金属等生产垃圾处置费是否属于国税业务?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第二条规定,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垃圾处理是指运用填埋、焚烧、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形式,对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的垃圾处置费属于国税业务,并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