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外贸公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日期可不可以开在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之后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12号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劳务,主管税务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财税(2012)39号文件第七条第(一)项第4目和第5目规定,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7、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早于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所列货物的发货时间(供货企业发货时间)或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发货时间。
上述规定中的“进货凭证”不特指发票,因此,若你司取得的进项发票开具时间迟于报关单时间,但有其他凭证证明发货时间早于报关单时间,同样可申报办理退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