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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申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项目的良心变化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1-21
普通

《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栏次的填表,困扰了小编很多年,本次修订终于进行了更改。

一、变化内容

 

旧表的勾稽关系

新表的修订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

变化详情

1..第4行“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填报第5行或者第5+6行金额。
2..第5行“其中: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适用于按照税收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比例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填报,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不包括第6行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不包括第6行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4列“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余额。
(5)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不包括第6行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扣除比例与本行第1+4列之和的孰小值填报。
(6)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的余额。
(7)第7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填报第1+4-5列的金额。

修订第5行第5列“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fxgr--税收金额”与第5行第7列“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fxgr--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的表间关系,规定第5行第5列按本表第1行第5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后的金额,与第5行第2+4列金额的孰小值填报,第5行第7列按第5行第2+4-5列金额填报。

二、变化解析


主要变化项目

旧表

新表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项目的“税收金额”

“工资薪金支出的税收金额”×扣除比例、
职工教育经费本年“账面金额”+“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
取上述两者的较小值。

“工资薪金支出的税收金额”×扣除比例、
职工教育经费本年“实际发生额”+“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
取上述两者的较小值。

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

=职工教育经费本年“账面金额”+“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税收金额”

=职工教育经费本年“实际发生额”+“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税收金额”

由看着上面繁杂的文字确实不好理解,下面用具体案例给您分析此项变化的良心之处。

案例:A公司属于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的类型,2018年度计提职工教育经费100万元,实际使用职工教育经费8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为0万元,按照工资总额的8%计算的税前扣除限额是90万元。

分析:通过这些数据,我们都明白,2018年度税前可扣除的金额为80万元,本年支出的80万均在税前扣除了,不会产生结转以后年度的扣除额,而A企业计提未支付的部分需纳税调增,调增金额20万元。

咱们先按照旧表的逻辑关系填表,填写情况如下:

所得税申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项目的良心变化

按照旧表的逻辑关系填写后,本年度纳税调增10万,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10万,明显与咱们目前的政策分析不符。

那咱们按照新表的逻辑关系填表,填写情况如下:

所得税申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项目的良心变化

由上表可见,新表的逻辑关系已经和现在的政策相符,以后不要再填错了哦!

| 作者:刘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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