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阿根廷经济部长基西略夫宣布,将对毛收入在1.5到2.5万比索之间的薪资阶层,下调应缴个人所得税标准。
据媒体报道,这次调整不更改个人所得税最低起征点,仍为1.5万比索。只针对毛收入低于2.5万比索的薪资阶层,根据婚姻状况、收入水平分级下调,如毛收入2万比索的人群,单身者应缴个税从2000下降到1400比索,降幅约32%;已婚者从1280比索降到397比索,降幅69%。收入2.5万的人群,单身者应缴个税下降18%,已婚者应缴个税下降33%。这次调整相当于已婚、未婚应缴个税者的收入分别提高6%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