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南昌企业发展重新定位
自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开始在江西南昌实施。受“营改增”影响,目前,南昌市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专业化协作等方式,重新寻找产业链的定位。
方大特钢股份有限公司是南昌市一家以钢材生产为主的上市企业,其营业范围包含货物运输及服务、仓储保管和设备租赁等。“营改增”前,该公司销售货物同时提供的吊装服务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应按照17%的税率随同货物销售一并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该公司采取主辅业分离的方式,成立了专门的吊装中心,其吊装费收入单独核算后,可按照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业”适用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适应政策变化并及时做出合理筹划,使企业充分享受了改革试点带来的红利。
该公司财务部部长简鹏说:“结构性减税政策直接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仅此吊装费用分开核算一项,每月就可为公司降低税负约30万元,全年预计减负近400万元。”与此同时,实行“营改增”后,该公司累计新增运费抵扣税额42万元,新增代理、鉴证服务等应税服务抵扣税额352万元。
在营业税税制下存在的重复征税弊端在“营改增”后得到了根本改善。
江西日报社属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省直事业单位。该报社财务人员介绍说,由于报纸发行业存在增值税“低征高抵”(报纸发行税率13%,印刷成本税率17%)的行业特点,致使报社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远大于销项税额,且每年不断增大。截至2013年7月,该报社还有近8000万元增值税留抵税额。“营改增”前,报社提供的广告服务归地税局管辖,虽然长期存在巨额留抵税金,但每月仍然需申报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广告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中的“文化创意服务”改征增值税,虽然比试点前的营业税税率略高一些,但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报社实际税负大幅下降。
“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的细化和升级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内唯一一家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该公司对技术研发、转让与软件服务等业务进行了分类细化管理。今年8月~10月,该公司新签订技术转让合同76.8万元,按规定申请了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对提供软件服务取得的884.27万元收入则可按6%税率计提销项税金,在抵扣取得10.05万元进项税额后,实际缴纳增值税43万元,与试点前应缴营业税46.86万元相比,减税3.86万元。
对此,泰豪科技负责人吴总深有感触:“从初期效应看,公司软件服务板块的减税效应并不十分明显。但从长远发展来看,‘营改增’为公司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公司提供软件服务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客户因为可抵扣税额增多能减轻税负,更愿意接受服务外包,这将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同时增强竞争实力和议价能力。对我们而言,‘营改增’是一项长远的利好措施。”
“营改增”还有效促进了南昌市出口企业和服务外包型企业的良性发展。捷德(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小陈说:“‘营改增’之后,原来不可抵扣的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现在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我们这样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的生产型企业而言,除了能够直接得到税制链条完善的好处外,由于购进应税服务进项可以抵扣,也使得我们的退税更加彻底。”
此外,捷德在“营改增”之后与德国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出口合同89.57万美元,同时享受了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税的“营改增”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