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国税局出台《优化税收环境十条禁令》
来源: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5-05-27
普通
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彻底解决个别单位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特别是在落实简政放权各项举措、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太原市国税局从易发生违纪违规现象的纳税人常见涉税业务出发,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行动要求和实施成果,以优化税收环境为核心目标制定了《太原市国税局优化税收环境十条禁令》。
“十条禁令”要求:禁止擅自增加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及环节;禁止擅自增加税收优惠的办理环节及资料;禁止违反规定随意约谈纳税人;禁止违反法定时限拖延办税;禁止违反规定要求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禁止违反规定调整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禁止以任何名义收取纳税人培训费用;禁止干涉纳税人自主选择申报缴税方式;禁止干涉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软件及运维服务;禁止强制或指定纳税人接受中介机构服务。
为了让税务人员和广大纳税人准确理解禁令内容,便于严格执行和社会监督,太原市国税局同步出台了《太原市国税局优化税收环境十条禁令解读》,并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站、微信、12366短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配套出台加强落实监督、严肃责任追究的相关具体措施,公布各级监督举报电话,明确举报受理责任人和处理机制、流程、时限等,切实由群众直接监督禁令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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