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笔者从新疆国税局了解到,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新疆共有6217户纳税人纳入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以下简称“升级版”)管理。其中一般纳税人2014户,小规模纳税人4203户。
新疆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负责人吴绩敏介绍,自1月1日在新疆开展升级版试点推行工作以来,系统运行稳定,纳税人反映良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新疆国税局于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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