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营改增”试点两年 企业减税61.2亿元
记者从天津市地税局举办的“税务局长接待日”上获悉,天津市实施“营改增”试点两年多来,企业整体减税61.2亿元,其中试点企业减税39.1亿元,下降41%,7.5万户纳税人税负下降或不增加,占总户数97%;非试点一般纳税人取得试点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进项发票及小规模纳税人窗口代开的进项发票,减税17.3亿元;试点纳税人出口应税服务,申报零税率免抵退税和出口退税4.8亿元。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本市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80.2亿元,较上年增长57.4%,“营改增”作为一项减税政策,却成为税收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表明税制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经济发展。
“营改增”促进了第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记者采访中发现,有些企业将研发、设计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中剥离出来,成立效率更高的创新主体,实现主业更聚焦、辅业更专业;有些企业将生产性服务业务外包出去,从而专注于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有效促进了天津市产业结构优化。2014年本市第三产业占全市经济的比重达49.3%,比2013年提高1.2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三二一”产业格局的加快形成,第三产业实现地方税收1000亿元,占全市税收的68%,增长贡献率达76.7%。
“营改增”推动了滨海新区开发开放。2014年,滨海新区净增试点企业4813户,增长29%,以天津市28%的试点户数,实现了全市50.5%的改征增值税,区内企业减负明显。特别是融资租赁业比较集中的东疆保税港区,得益于“营改增”政策优惠,目前已成为我国最大的单机、单船融资租赁集聚地,注册各类租赁公司达886户,较“营改增”前增加531户,2014年缴纳增值税7亿元。
另悉,为确保“营改增”试点稳步推进,2014年天津市市区两级财政共对试点后税负增加企业拨付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