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自2015年1月1日施行。目前我局申报系统正在升级中, 2014年度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延迟,预计2015年3月1日开放申报,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网站相关通知。
定期定率征收企业因申报表未做改动,可照常进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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