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个疑点查出200多份假完税证明
2013年7月,辽宁省盘锦市国税局在检查二手车交易档案时,发现一份假完税证明。他们以此为线索,深查细究,扩大战果,2013年共查处假完税证明221份,补征车购税255万元,加收滞纳金81.5万元。
2013年7月,盘锦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征管科副科长徐鹏在检查二手车交易档案时,发现一张车主为李某的二手车完税证明纸质较薄,水印不清晰。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他:这份完税证明有问题。
徐鹏核实后发现,这张完税证明开具地是盘锦境内,但号段却不在盘锦市国税局的使用范围,在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电子档案中也查不到。随后,徐鹏到盘锦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调出车主李某的车辆档案材料,最终认定这是一份假完税证明,涉及税款3.43万元,滞纳金1695.13元。
利用假完税证明偷逃税款,这是检查中的新发现。徐鹏将这一情况向领导汇报。盘锦市国税局成立工作组,在当地交警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调取了盘锦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2008年8月~2013年10月期间所有车辆档案资料。
通过认真比对这些基础信息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该局核查出可疑车辆信息,然后再将可疑车辆基础信息与交警部门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实。他们共用20多天的时间,对全市20多万台车辆的信息逐一核查,比对疑点信息7000多条,最后确定假完税证明221份,补征车购税、加收滞纳金合计336.5万元。
徐鹏介绍,目前,利用假完税证明偷逃税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克隆本市或外地使用过的完税证明号段;二是伪造本市或外地不存在的完税证明号段。从实地检查看,这些假完税证明的来源有专业车队、个体车主和汽车销售企业等。
盘锦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局长陈立志表示,遏制伪造假完税证明偷逃税款的这类行为,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的联系,尽早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车辆信息查询系统,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