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空港:将享出口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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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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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历经多方努力,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已于2月底联合发文,批准设立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7个保税物流中心。据悉,这是四川省唯一的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可以开展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和配送、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业务等。
作为航空第四城,成都空港在客、货运吞吐量上处在领跑阵营,空运对于四川发展外向型经济,特别是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电子信息产业有着重要的意义。成都海关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税物流中心可以将众多物流企业集中在一起,共享相关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发挥整体优势和互补优势,实现物流运作的专业化、集约化和规范化。”
据悉,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由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经营,批准建设面积为0.09平方公里。验收合格后的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将享受多种优惠政策,如国内货物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海关按规定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物流中心内货物进入内地,视同进口,海关在货物处物流中心时,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按照有关规定对视同进口货物办理进口报关及征、免税,或保税等验放手续;在贸易管制政策上,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除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在外汇管制政策上,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进行监管。
目前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围网、卡口等监管设施及办公场所正在建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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