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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行业:增值税优惠新政利好大水电

2013-10-15 13:58  来源:瑞银证券

  财政部出台大型水电增值税优惠政策
  3月12日,财政部发布对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优惠的通知。通知规定,装机容量超过100 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利好拥有大型水电站的上市电力公司,但对长江电力料有负面影响
  新政策颁布前仅长江电力旗下三峡水电站和葛洲坝水电站享受该优惠,且无期限。执行新政策后,拥有百万千瓦以上规模水电站的上市电力公司将受益,但对长江电力2018 年以后的盈利应有一定负面影响。根据我们的测算,由于追溯执行13 年的增值税返还,新政对相关公司2014 年净利润影响最大,对13 年数据影响程度见表1.
  看好水电的长期投资价值
  水电同时具备可再生性和清洁型能源的特点。我们认为,此次增值税优惠新政表明政府仍将继续支持大型水电开发,因此仍然看好水电的长期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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