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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注意!高管进修费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

来源: 上海税务 2015-08-13
普通

M公司将数位高管参加进修费用的十万余元费用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税务机关认定,该费用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而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并计算缴纳个税。M公司被责令补扣补缴相应的个税。税官提醒:应当鼓励员工进修,但也应当注意相关的政策,避免出现纳税错误。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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