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承接实施的EPC业务,采购的设备还没有收到发票,发生业务开具销售发票是否会被认定为虚开?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开票不构成虚开:1、实际发生了销售业务;2、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凭证;3、开具发票与实际业务相符;文件解读说“纳税人对外开具的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当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包括以直接购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也包括”先卖后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所谓”先卖后买“,是指纳税人将货物销售给下家在前,从上家购买货物在后。” 所以您公司不构成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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