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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认缴出资未到位发生股权转让,初始投资成本如何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5-03
普通

  【问题】

  股东投资认缴的出资未到位发生股权转让,其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如何确定?

  【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因此,企业(股东)在投资未到位前发生的股权转让,其投资成本按照实际出资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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