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农民成立农业合作社之后对外投资了一个有限公司,取得有限公司的分红,需要交纳什么税,是否有优惠?
【答案】
农业合作社对外投资有限公司,取得有限公司的分红,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的居民企业。因此,农业合作社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备案后享受免税优惠。
本信息为收费会员专享内容,此条免费。想获得更多专业答疑或精彩会员内容,请注册为会员或与客服联系申请成为收费会员。
立即成为会员>> 详情请致电010-82318888 或400 810 4588!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赠送辅导基金 3.期刊发表论文 4.会员专享期刊
5.内训直通车 6.财税图书馆 7.专家上门 8.财税法规库
新政解读、视频直播课
财税移动课程、财税手机报实务网络课程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