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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融资租赁,没有担保余值,如何做会计分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06
普通

  【问题】

  营改增以后,我公司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将买入的大型设备租赁给客户,没有担保余值,应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答案】

  贵公司作为出租方,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1)公司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租出设备时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未实现融资收益

  (3)分期收取租金时,结转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中(销项税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4)租赁期届满,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出租方不需要做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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